2011年5月22日 星期日

宏碁的蘭奇去臺灣化? 其實是臺灣的資訊產業(和教育)去網路化、 去消費者化

臺灣問: 我可以不要網路文化, 只要 android 人才嗎? 宏碁 CEO 蘭奇閃電請辭, 因為他看到 Wintel 勢力逐漸消退, 所以想向外國尋找平板電腦的軟硬體整合人才 (請注意: 是整合, 而不是開發); 但宏碁不認同。 在一片 「愛臺灣」 的氣氛當中, 許多主流媒體及網友選擇把矛頭對準蘭奇, 卻看不見一股鎖死臺灣資訊產業及資訊教育的強大力量。 畢竟, 「炮火對外, 檢討一個外國人」, 比起 「動搖國本、 全盤檢討自己國家的產業與教育根本方向問題」 要簡單多了。 但在我看來, 如此愛之, 適足以害之。 如果我們懂得選擇後者, 那麼蘭奇的請辭, 其實給臺灣帶來一個覺醒的機會: 臺灣的資訊產業和資訊教育, 不懂得善用網路的力量, 甚至長期與網路為敵, 與消費者為敵; 現在必須一百八十度扭轉, 開始把 「善用網路力量、 利益消費者而非軟體大廠」 的文化與思考, 納入企業與教育的每一個角落, 才能在網路時代保有 競爭力競合力。

建議讀 「All Things Digital 的 Ina Fried 為此事專訪蘭奇」 發達網的摘譯。 然後就比較能夠了解其他文章有沒有曲解。 中國時報: 「評蘭奇之嘆」 是一篇頗具代表性的 「臺灣人自我感覺良好」 文章; 聯合報有幾篇據實報導的文章: 「沒有整合人才 電子業轉型難」 「台灣沒宏碁要的軟硬體整合人才」, 卻也有一篇完全顛倒扭曲雙方立場的怪文: 「殺價衝量 蘭奇勝利方程式失效」 ("宏碁亟思對應平板電腦之道,但蘭奇仍堅持「衝量」成為世界筆電龍頭") 「蘭奇辭職與三星野心--後數位匯流時代戰略思維」 走出框框, 正視後 PC 時代的挑戰。 不意外地, 我在 android 論譠的這篇 「宏碁前CEO蘭奇與軟硬整合人才:闡述軟硬整合的內涵」 裡面, 看到比較多有觀點、 建設性的建議。 (有點抽象)

在 Ina Fried 的專訪當中, 蘭奇提到: 「在這個新世界中, 微軟與 Intel 逐漸失去他們的影響力; 而電腦廠商則需要自求多福。 宏碁的眼光不應局限於臺灣。」 言下之意, 追隨微軟亦步亦趨的臺灣, 在這個新世界當中, 將隨著微軟一起失去競爭力。 「公司需要從三四百位工程師擴張到一千位工程師, 並把焦點放在軟硬體整合; 然而宏碁所需要的人才, 在臺灣找不到。」 他對於 輕使用, 重開發 的臺灣資訊科系, 顯然沒有信心。

回到本文的標題, 有些讀者可能會大呼荒謬: 「臺灣的網路軟硬體建設領先世界, 臺灣哪裡不懂得網路? 哪裡與網路為敵? 」 但我講的不是網路軟硬體建設, 而是 善用 網路的力量。 就像一位修車師傅不一定喜歡/會開車、 一位製筆師傅不一定喜歡/會寫文章、 一位爐具師傅不一定喜歡/會作菜一樣, 臺灣是一個不喜歡、 不會善用網路力量的網路軟硬體建設發達國家。

網路的強大力量正在顛覆很多舊勢力 -- 從獨裁政權到壟斷市場的大企業。 對於企業 -- 特別是資訊產業 -- 來說, 網路的終極力量 「資訊複製零成本」 有著三個強大的效應:

  1. 提供免費下載、 可以混搭甚至進一步加以商品化的數位內容 -- 包含軟體與圖文影音作品;
  2. 提供免費上傳的行銷管道;
  3. 帶來輿論的威脅

(事實上對個人也是如此 -- 這正是我從推廣自由軟體一路走到網路行銷的切身心得。) 這三個力量加起來, 賦予消費者前所未有的力量。 換個方式說, 廿一世紀的企業如果與消費者為敵, 就是與網路為敵。

微軟 蘋果 Google
善用下載的資源? 負分 正分 正正分
善用上傳的文宣 負分 ? 正正分
網路上的敵人? ?

不妨看看 「後 PC 時代」 的三大作業系統: Windows (它仍舊將有好一段時間會是不可忽視的主流好嗎?)、 iOS、 android 它們背後的公司。

第一個問題是: 誰善用既有的自由軟體? 微軟的產品, 從作業系統到文書工具, 都是自己開發。 蘋果的 iOS 以 Darwin 為基礎; Google 的 android 以 Linux 為基礎, 兩者都大量採用既有的自由軟體。 對這些大公司來說, 採用自由軟體作為作業系統, 一開始究竟省了多少錢, 那還是其次。 更重要的是 (1) 後續的更新、 測試、 維護, 都還會持續受惠於網路社群的力量。 (2) 但是何必停留在作業系統的層次? 應用軟體也可以大量採用自由軟體呀! (3) 將新的小型應用軟體納入產品的速度可以很快, 因為網路上創意出現的速度, 遠比任何大公司要快。 一個相關的問題是: 誰支持 「無專利地雷」 的開放檔案格式 (例如 odf 與 vp8)、 重視與國際標準 (例如 html5) 的相容性? 在這個面向, google 更是完全打敗封閉心態的微軟與蘋果。

第二個問題是: 誰的網路行銷比較佔優勢? 這裡談的不是製作漂亮 flash 動畫或買關鍵詞那種層次的問題, 而是企業形象在消費者之間透過社交網路口耳相傳的問題。 因為, 在 pull 取代 push、 消費者由被動轉向主動的網路行銷年代, 與其說網路傳遞資訊, 不如說網路傳遞情緒。 哪一家公司對網友 (尤其是有意見的部落客) 最友善? 這裡指的不是私下收買部落客, 而是在搜尋、 智財分享、 翻譯/地圖/日歷各種生活應用方面, 經營一個友善網友 -- 而且免費 -- 的環境。 蘋果把形象/口碑/品牌忠誠從傳統行銷市場帶入網路, 造成了 宗教體驗般的感動, 因而也得到網路力量的一部分幫助; 微軟在這裡, 主要的支持力量可能只有 「不敢對抗大環境的無奈」 (甚至連品牌忠誠都正在逐漸流失當中)。

第三個問題是: 哪一家公司在網路上有著最多的敵人? 哪一家公司有最多傷害消費者的事被爆料? 盜版者是誰的敵人? DRM 遙控數位枷鎖 (或是 電子監獄) 的破解者、 散佈者、 以及被 DRM 傷害的消費大眾, 是哪一家公司的敵人? 當然, 就連 google 自己也不能免於輿論的圍剿 (當我寫文章批評 google, 又用 google 搜尋相關報導時, 不免感到有點諷刺。) 不過批評 google 的爆點, 多半與洩露隱私 (又是 「資訊複製零成本」) 有關, 而這幾乎是所有公司都無法避免的挑戰。

請注意: 這裡談的重點是 「誰與網路為友」; 請不要把它簡化為 「反微軟」。 當微軟 (偶爾) 與網路為友, 與消費者為友的時候, 它也能受惠於網路的強大力量。 比方說微軟的體感遊戲機 Kinect。 自由軟體社群不等微軟同意, 直接就幫它寫驅動程式, 拿它來連接 PC。 微軟一開始語帶威脅, 但後來很快地就改變態度, 表示 「當然沒問題。」 於是, 就連臺灣的自由軟體社群也開始 在教育界推廣微軟的產品 (我也很認同)。 相較之下 Sony 對於 PS3 的閉鎖態度 就顯得非常不智, 即便表面上獲勝, 其實卻再次替自己在網路上進行負面的行銷。 「與網路為友, 與消費者為友」, 這次微軟漂亮得分; Sony 灰頭土臉失分。

換個方式說, 「把數位內容 (例如軟體) 當做商品來販售」, 這種商業模式是把網路當做敵人; 「把數位內容當做承載廣告文宣的載具」, 這種商業模式是把網路當做朋友。 販售軟體的公司, 大致上與網路為敵; 販售注意力 (例如廣告或品牌) 的公司, 大致上與網路為友; 至於販售硬體產品的公司, 有彈性、 有機會選擇要走哪一條路。 網路時代最成功的企業, 當然是商業模式最符合網路趨勢的企業。 個人、 大學、 或國家也是如此。 我一直在說的 「智慧, 不是財產。 智慧, 是廣告看板」 這句話並不是單純的政治口號或道德呼籲。 這句話是在提醒大家: 視時務者為俊傑。 微軟、 蘋果、 google 這三大公司 究竟要選擇與網路為友, 或是選擇與網路為敵? 這將決定它們未來的消長。 宏碁、 資訊產業、 臺灣整體, 也應該要先從這個角度思考, 決定未來的大方向。

很不幸地是: 臺灣的主流資訊產業, 與微軟形成密不可分的共生體, 遇到 「微軟的利益與消費者的利益互相衝突時, 你維護誰的利益?」 這樣的問題, 已經習慣性毫不思索地選擇棄消費者利益、 就微軟利益。 這不是無的放矢的指控, 只是根據全國資訊教授共同默認事實的合理推斷。 本校電算中心主任 (以及資訊學院教授) 面對一個類似的簡單問題時 ("微軟利益 vs 僱主利益"), 一致當機, 沒有答案。 如果把 「僱主」 換成 「學生」 (消費者), 那麼與教授 (企業員工) 的利害關係距離更加遙遠, 答案就更是不言自明了。 本校是全國許多私立科大的榜樣, 在各方面 (尤其是盲從升級與證照卓越等等方面) 也絕非特例。 但不論我用任何方式如何質問, 這篇文章並未引起資訊界任何騷動; 資訊教育界彷彿用震耳欲聾的沈默, 在集體嘲笑著提出這個笨問題的人: 「這有什麼好大驚小怪?」 那麼, 當資訊大廠面對類似問題時, 會有什麼樣的答案, 答案已經非常清楚。 (否則, 為什麼消費者買不到 「無 OS 電腦」、 「預先安裝 firefox/chrome/OO.o 的 windows 電腦」、 「預先安裝 linux 的電腦」?) 沒有硬體廠商想要擺脫微軟枷鎖。 或者說, 我們與微軟的利害關係是那麼地密切,
以至於我們的資訊產業和資訊教授並不認為微軟是一個枷鎖,
以至於我們不願意相信微軟與僱主之間會有任何利益衝突,
以至於我們不願意相信 「追隨著與網路為敵的微軟一起下沈」 真的會傷害自己與僱主的利益。
於是, 在這樣的大環境之下, 從高中職到大學, 資訊教育普遍一元化, 學校獨尊微軟, 學生不知有替代方案; 知道替代方案的少數師生, 甚至還 被大學的環境逼迫 必須使用 不符合雲端年代安全需求 的工具。

而更不幸地是, 忠心耿耿、 不離不棄、 死命追隨著 正在潰堤的微軟, 這並不是臺灣資訊產業與資訊教育唯一的 「去網路化」、 「去消費者化」 作為。 「輕使用、 重開發」 的思維, 在資訊科系根深蒂固, 就算是跟微軟不相關的面向 (例如採用 java 開發, 或採用 php 開發), 我們也極力避免善用網路的力量。 面對任何資訊科技需求, 我們只會從開發 的角度思考, 寧可 用苦行僧的方式開發 也不願意採用各方面條件都勝出的現成自由軟體; 就連國科會的自由軟體計畫也只談開發, 不談整合/使用/推廣。 我們只看得見販售價值, 卻看不見使用價值。 即便到了今天蘭奇事件這個地步, 資訊大廠還是只能看見外國硬體市場 「平板取代筆電桌機」 的生態消長 (大廠的販售觀點), 卻完全不會想到要如何協助臺灣的軟體市場 (尤其是大學教育市場) 建立 「眾作業系統並存」 的多元健康生態, 培養具有跨平臺軟體應用及整合能力的使用者 (例如培養更多 小學三年級的 linux 玩家), 完全不會想到在後 PC 時代, 必須要這麼做, 國內才能繼續有自己的人才可以用 (大廠的使用觀點)。

臺灣有沒有迎合網路力量 (google 的 android、 蘋果的 Darwin、 HP 的 WebOS 只是一些例子而已) 的人才? 從少數個人的角度來看, 當然有 -- 優派與宏達電那篇已經指出來了。 其他像是 在臺捷克裔南非公民 Distrowatch 站長 Ladislav Bodnar、 華碩電腦資深工程師 Android-x86 計畫主持人黃志偉 等等社群重要人物, 都是迎合網路力量, 而且在後 PC 時代全球的網路上有強大影響力的人才。 但是在這個 「去消費者化」、 「去網路化」 的大環境底下, 這些人所面臨的條件, 可能比 「一人傅之, 眾人咻之」 學齊語的楚人還要險惡; 更不用提那些從來沒有機會 接觸 聽說 Linux 的潛在人才。 從整體的角度來看, 在後 PC 時代, 臺灣當然會 欠缺整合人才, 電子業轉型難

就此事而言, 我和蘭奇的看法大致相同; 唯一的差別是兩人的國籍。 如果我像他一樣在別人的國家當 CEO, 當然不會有興趣去挑戰這個國家的強大意識形態, 當然不會痛心地診斷並建議應該如何改變這個病態的資訊產業與資訊教育環境, 企圖讓這個國家在未來更有競爭力。 我當然選擇最簡單有效的方式: 到外國招募傭兵。 如果我的僱主看不見網路的力量, 那麼我當然也看不見繼續留下來能夠有什麼前景。 是因為臺灣的資訊產業和資訊教育一直在 (還持續在) 去網路化、 去消費者化、 去世界化, 所以才逼得蘭奇不得不去臺灣化, 或者乾脆去宏碁化。 蘭奇離開宏碁, 只是一個 (也不是第一個) 警訊而已; 如果我們只懂得檢討蘭奇, 不懂得檢討自己, 那麼... 板塊擠壓的能量只會持續累積; 能量累積得越久不釋放, 最後所造成的傷害也將越大。 (例如 日本遲來的千年大震)

向 Eywa 求助 向 Eywa 求助 宏碁再造, 當然不要複製另一顆Apple。 宏碁 (或任何資訊大廠, 例如宏達電) 應該聘用一些懂得善用網路力量的顧問 -- 例如格主 (認真的) -- 並且請管理階層讀哈佛商評 Umair Haque 的部落格, and/or 從 反應網路潮流的 「廿一世紀管理人閱讀清單」探討網路力量 的其他類似書籍當中挑一些來讀, 用溫和但堅定的循序漸進步驟扭轉你們的 「反網路、 反消費者」 企業文化, 並進一步導引盲目的 「證照卓越大學」 改變方向, 共同營造一個善用網路力量、 以消費者利益為優先、 友善後 PC 時代多元人才的大環境, 那麼臺灣的資訊產業未來或許還有一些希望。 這個年代的生存之道, 不在於挺微軟或挺蘋果或挺 google, 而在於學習那些 「因網路而成功」 的企業, 與網路為友, 汲取 潘朵拉星 蓋亞行星 藍星上源源不絕的能量。

In the long history of humankind (and animal kind, too) those who learned to collaborate and improvise most effectively have prevailed." - Charles Darwin
故有道者,不察所召,而察其召之者,則其至不可禁矣。 -- 呂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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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邊沒電腦; 口頭推薦本文嗎? 可以請您的朋友搜尋 「產業 去網路化」 或 「宏碁 蘭奇」。

14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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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臺灣是一個喜歡、但不會善用...
    這樣講也有道理。 臺灣 「喜歡」 網路, 屬於葉公好龍型的 「喜歡」: 我們把它當成一件作品在喜歡; 當它有了生命, 有能力改造社會 (自由軟體/民主運動/政府與企業透明化/...) 的時候, 臺灣的主流力量就避之唯恐不及。

    山寨也是創新的一種。 Lawrence Lessig 所著的 自由文化 書中詳述迪士尼的山寨史。 我的這篇 也列舉了電腦產業的山寨史。 許多山寨產品後來在品質與價格各方面都超越「原創」者。 (這世上有什麼東西是完全原創的嗎?) 即便是創新極少的山寨, 他們的存在讓市場充滿競爭, 也是消費者之福。

    接下來的年代, 網路力量應該會讓短視近利的公司變得很辛苦吧 (如果沒讓它倒掉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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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拜託 ozzy 請不要一直刪留言好嗎? 偶爾反悔刪一則就算了; 一直貼一直刪的意義是...? 如果不想留下您的意見讓大家看, 不如您就直接 mail 給我就好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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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ODF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研析報告
    http://www.klccab.gov.tw/upload/file/201606241604033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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